近日,青海省发改委、西宁铁路分局联合转发了国家《关于加强粮食化肥铁路运输价格监管的通知》,对粮食化肥铁路运输价格进行全面监管。我省对重点站、段的粮食、化肥运输价格的重点检查同时开展。
《通知》要求,铁路企业在运输粮食、化肥等物资时,按照国家规定的运价项目、标准与托运方结算,严禁各种名目的乱加价、乱收费;运输代理企业不得代理粮食、化肥、农药等货物的铁路运输,不准将货运业务与延伸服务或运输代理合并办理;延伸服务收费要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同时,铁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粮食运输免征铁路建设基金的规定,以降低粮食运输成本;对具备化肥经营资格的企业运输的农用化肥,不分所有制性质,一律执行现行运价优惠政策,以切实降低化肥运输费用,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根据《通知》安排,青海省省内粮食生产、主销区和化肥大型生产企业所在地、进口化肥交货地价格主管部门,将全面开展对铁路运输企业及多种经营企业自今年以来粮食、化肥运输价格和收费的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乱加价的行为,严厉打击以车谋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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