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货物的收运条件
空运货物的收运条件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深圳货运资讯平台
深圳货运网|行业资讯|货源信息|车源信息|货运知识|公路货运|铁路货运|航空货运|海运|深圳货运公司

·深圳货运网 >> 空运货物的收运条件 >> 详细说明
深圳货运公司 广州货运公司 东莞货运公司
空运货物的收运条件

①根据中国民航各有关航空公司的规定,托运人所交运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始发、中转和到达国家的法令和规定以及中国民航各有关航空公司的一切运输规章。

②凡中国及有关国际政府和空运企业规定禁运和不承运的货物,不得接受。

③托运人必须自行办妥始发海关、检疫等出境手续。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暂不办理“货款到付”(COD)业务。

④货物的包装、重量和体积必须符合空运条件。

(2)价值限制

每批货物(即每份货运单)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10万美元或其等值货币(未声明价值的,按毛重每公斤20美元计算)。超过时,应分批交运(即分两份或多份货运单);如货物不宜分开,必须经有关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收运。

(3)付款要求

①货物的运费可以预付,也可以到付,但需注意:a. 货物的运费和声明价值费,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b,在运输始发站发生的其他费用,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费用应到付,但某些费用,如政府所规定的固定费用和机场当局的一些税收,如始发站知道时,也可以预付;在目的地发生的其他费用只能全部到付。

②托运人可用下列付款方式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支付运费:人民币现金(或中国人民银行国内支票)注:代理人不得接受托运人使用旅费证(MCO)或预付票款通知单(PTA)作为付款方式。

相关文章
空运对货物包装的规定
特快专递与航空快运有什
航空分运单是什么
什么是航空主运单
航空运单有什么作用
欧洲主要国家进口单证的
空运订单处理及发货流程
什么是机场离岸价
航空快递的特点
深圳航空快递的主要业务
航空快递的产生和发展
深圳航空货运的索赔问题
航空的保险知识
民用航空货物托运的注意
什么是空运缔约承运人
各种飞机仓门及货舱的尺
什么是空运实际承运人
办理国际空运的基本要求
杂货班轮运输的业务流程
DHL的费用怎么算


人才招聘
友情链接
媒体互动
广告征订
关于我们
深圳货运网 版权所有©2006-2008